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扶贫办了解到,今年,自治区扶贫办与农行内蒙古分行继续联手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截至6月30日,全区已发放贷款306952万元,贷款户为55487户。预计今年可发放金融扶贫富民贷款60亿元。
据了解,2013年,我区在总结赤峰市“杠杆式”扶贫小额信贷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5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启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每年从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中拿出4.75亿元,用于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补偿担保本金。自治区扶贫办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签订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战略合作协议,农业银行按照担保补偿金总额的10倍左右放大贷款额度,从2013年起,连续5年安排县域扶贫专项投放资金,每年不低于50亿元。贷款额度的70%用于农户贷款,30%用于扶贫龙头企业贷款。与此同时,自治区扶贫办与财政厅联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为农户贷款按照5%、扶贫龙头企业按照3%进行贴息,特别明确贫困户优先贴息。(侯利珍 张景景 陆 鑫)